根据公司统一部署,经对各专卖店店长业务水平、总体业绩及经营状况进行审核,兹批准以下店(名单附后)为中辰东方科源中心店,享受中心店待遇。希望各中心店严格遵守公司管理细则,热情服务,正确宣传,成为中辰东方科源的形象代表和服务窗口。名单公布如下(排名不分先后):
张金莲(辽06)、陈国琴(辽07)、金振辉(沈05)、刘文(津02)、曲梅华(辽18)、陈春玉(辽24)、蔡兴田(辽26)、李瑞雪(辽37)、王殿义(辽44)、苟福申(辽52)、刘国丽(辽61)、董丽华(辽78)、于德荣(辽90)、景淑云(黑06)、汤桂英(黑23)、陈亚萍(黑26)、刘丛举(蒙18)、刘淑芬(冀02)、洪莉(济01)、陈立国(济07)、艾明华(吉08)、刘彩凤(京02)、宋维斌(吉25)、张玉兰(冀04)、何淑英(辽11)、李其英(辽17)。
另外,为了适应《直销管理条例》的要求,公司拟成立一批中辰东方科源服务中心,希望各店能积极努力工作,争取第一批成为中辰东方科源服务中心。
中辰东方科源
2005年9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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